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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放款超过合同约定的90天 开发商状告17户业主违约

2016-11-8 12:44| 发布者: 安陆网| 查看: 748| 评论: 0|原作者: 聂丽娟 王荣海|来自: 楚天都市报

摘要: 图为清江山水小区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聂丽娟 王荣海 摄影:记者李辉   买房原本是件高兴的事情,却因为购房贷款迟迟办不下来,购房者无法在约定的90天期限内向开发商支付余款,结果被开发商以违约为由告上法庭 ...

图为清江山水小区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聂丽娟 王荣海 摄影:记者李辉

  买房原本是件高兴的事情,却因为购房贷款迟迟办不下来,购房者无法在约定的90天期限内向开发商支付余款,结果被开发商以违约为由告上法庭。昨日,开发商状告清江山水小区17户业主一案,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发商要求17名业主解除购房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贷款审批逾期致业主违约

  昨日上午9点不到,法庭里挤满了来参加旁听的业主代表。

  被告王先生开庭前告诉记者,自己在光谷软件园中路附近上班,2015年8月,附近的清江山水小区开盘,考虑到此楼盘均价1万元左右,价格在承受范围内,当日凌晨3点,他就赶去选房,当天选中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屋。

  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当天,他交了33万元首付款,余款79万余元向银行申请贷款。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他到指定银行提交了贷款资料。但让王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等了近3个月贷款还没办下来,他多次催促银行得到的答复是“等着”。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购房者要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贷款的发放。王先生称,对此条款的约定,他当时向置业顾问提出质疑,得到的答复是,大部分人的贷款都要大半年放款,以前都是这么操作的,没问题。

  结果今年8月底,他没得到银行贷款的批复,却收到了法院的一纸传票,开发商要求他解除购房合同并支付违约金。随后,他从小区业主群里得知,像他这样因为购房贷款没办下来,而被开发商告上法庭的业主共有17户。

  业主称成被告或因房价上涨

  庭审中,不少业主质疑: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中载明,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后90天内完成贷款的发放,实际上武汉市各大银行完成购房贷款审批的时间至少是2到3个月,甚至是更长时间。今年武汉市房价上涨幅度较大,该小区房子每平方米上涨了数千元,开发商此时状告业主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子,未免让人觉得其是另有所图。

  王先生告诉记者,17户被告业主都感觉很冤,想到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攒着去买套房,结果却遇到如此闹心事。“我每一项资料都配合贷款银行备齐了,结果贷款迟迟审批不下来我能有什么办法?”王先生无奈地说。

  业主刘小姐介绍,她是2015年8月1日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当天就提交了贷款资料,结果等了4个月才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又等了2个月,贷款审批才通过,银行才将余额放款给开发商,但此时已超过了购房合同中约定的90天时间。因此,她也因违约被开发商告上法庭,同样被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刘小姐认为,作为购房个体,又不具备独立办理银行按揭的能力,明知道贷款审批流程太慢,但是作为个人,所能做的就只有不停地催促。

  开发商称告业主亦属无奈

  昨日,原告湖北清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庭上称,开发商和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必须在90天内办好贷款,但由于剩余房款业主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严重违约,给开发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开发商也是无奈才将他们告上法庭。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开发商告上法庭的业主中,大多是选择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业主,其审批周期比商业贷款长,“这些购房者都是拖了半年还没办好贷款的”。

  “难道因为贷款审批流程太慢,就要将责任推到我们这些购房者身上?”对此,被告业主表示,作为购房者,他们并非恶意违约,而且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他们曾多次主动催促银行加快审批贷款的进度。他们认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违背公平合理原则,要求法院驳回开发商的诉讼请求。

  此案法院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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