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09-2022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
8月30日,孝昌县法院王店法庭法官通过微信传送证据材料、调解协议等,快速调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今年8月3日,王店法庭受理了原告乐某某诉被告王某、安徽省阜阳市某物流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王某、物流公司、保险公司分属安徽省的不同地市,考虑到本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三被告分属不同地区且路途遥远等因素,承办法官吴国东通过法院专递向各被告邮寄送达了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后又及时与三被告联系,希望能够在庭前通过微信交换证据后进行远程调解。 通过微信多次沟通,保险公司同意进行远程调解。经承办法官吴国东耐心细致的协调,原、被告双方确定了赔偿意向,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在20日内赔偿原告乐某某各项损失88000元,被告王某诉前垫付款项由原告乐某某依法返还的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当即制作调解书邮寄双方当事人,从而使该案在开庭前得以调解结案。随后将赔偿款88000元交给原告乐某某,于是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从立案到标的款兑付仅用20余天。 微信作为一种得到广泛运用的新生事物,操作更快捷、更方便,孝昌法院法官将之作为审判实践中送达的一种方式,大大提高审判效率,使远在千百里之外的当事人不用奔波往返,就能直接结案,双方当事人都为这种审理方式点赞。 |
关于我们|免责申明|手机客户端|在线排版|小黑屋|Archiver|Sitemap|重庆论坛|
免责声明:安陆网(www.anluw.com)转载第三方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暨安陆网论坛(bbs.anluw.com)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立场,本网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09-2020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