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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谈毅然 杨晓协 张爽) 近日,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通知,我市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由此拉开序幕。 据测算,此次资源税改革,将为我市相关企业每年减负约1100万元,对促进我市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规范税费关系并降低企业不合理负担,支持企业长远发展等方面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市纳入此次改革的资源税品目主要有井矿盐、石膏、磷矿石、大理石、硅线石、石灰石、地热水、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除粘土、砂石和地热水以外,其他品目资源在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前提下,将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 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次改革倡导清费立税,对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进行全面的清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 同时,此次改革进一步扩大了政策优惠面,如磷矿石资源税税率由10%下调至7%、对充填开采的资源减征50%、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资源减征30%、对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可暂不计征资源税等,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更多精彩,尽在安陆网 www.anluw.com]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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