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09-2022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
见习记者 孟畅 通讯员 郝琨 一、集中登记上牌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二、集中登记上牌的区域范围 本次开展集中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为孝南区、市高新区、临空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其他县、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由各县、市公安机关参照本通告内容自行组织。 三、集中登记上牌主管部门 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的集中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所属交警大队、辖区公安派出所、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等单位具体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 四、登记上牌对象 本次集中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包括: (一)符合新国家标准(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和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 (二)2020年7月1日以前购买的不符合第(一)项所列情形的其他两轮电动自行车或超标电动车(仅限两轮)。 对符合第(一)项所列的电动自行车,核发非机动车号牌(绿牌)和行驶证; 对符合第(二)项所列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号牌(红牌),过渡期三年,限期退出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 五、收费标准 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对于纳入登记上牌对象范围的电动自行车免费办理登记上牌业务。集中登记时间结束后,申请登记上牌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的批复执行。 六、办理流程 申请登记时,申请人需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1.所有人是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个人的身份证明:本地户籍(含县、市、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非本地户籍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居住证或个人工作单位、学习单位、居住地址信息;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产品合格证或整车合格证明。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各登记点应当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完成车辆查验、资料审核等工作并核发号牌或通行标志;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真实情况,提交规定的资料并对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申请人无法提供购车发票、车辆产品合格证或整车合格证明的,经申请人书面提供车辆合法性来源承诺后予以登记。 七、集中办理地点 孝感城区设置六个集中登记上牌点(地址见下表),各农村交警中队均设立集中登记上牌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新增集中登记上牌点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地 址 一 长征路车辆管理所 二 长征路文化路口交警岗亭 三 北京路交通路口交警岗亭 四 北京路警保联动服务站 五 仙女湖路新华路口警保服务站 六 长征路交通路口交警岗亭 八、常态管理 2020年7月1日起,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可长期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2020年10月1日起,对符合办理临时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仅限两轮),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业务。 2020年10月1日起,获得通行号牌(包括临时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应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2023年10月1日起,临时通行号牌自动作废停止使用,悬挂临时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更多资讯请关注安陆网论坛公众号:
本文来自:孝感日报 免责声明:安陆网(www.anluw.com)转载第三方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关于我们|免责申明|手机客户端|在线排版|小黑屋|Archiver|Sitemap|重庆论坛|
免责声明:安陆网(www.anluw.com)转载第三方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暨安陆网论坛(bbs.anluw.com)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立场,本网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09-2020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