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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出台 《关于做好孝感市金融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网讯(通讯员殷成国) 为更好发挥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2月14日,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外汇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孝感市金融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内容包括五部分、十八项具体措施,每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 《意见》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财政部门将按实际贷款利率再给予贴息,确保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利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最近一年期LPR减100基点。对重点保障企业信贷需求,做到单列信贷指标、单计资金成本、单设绿色通道、单建企业台账、单担统计监测。特别要做好受疫情影响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免收罚息等措施。 《意见》要求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做到各类支付清算系统正常安全运营,并开通疫情防控资金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简化疫情防控相关的银行账户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积极开辟捐款“快捷通道”。引导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人民银行分支行国库和集中收付代理银行启动应急机制,建立防疫资金收支“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及时办理各项疫情防控资金支付、清算。 《意见》要求保持疫情期间基础金融服务不中断。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查询、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优先保障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企业征信服务。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等4类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还款逾期不纳入征信。允许外汇指定银行简化凭证审核、优化流程,全力保障防控物资进口付汇需求。加大对医院、防疫部门等重点区域的现金供应,对ATM等自助设备加强现金补充和设备消毒,确保自助取现服务不中断。做好回笼现金的消毒,对外付出的现金以原封新券为主。 《意见》强调确保全市金融稳健有序运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稳定和风险预警,重点关注可能影响疫情防控的有关紧急、突发事件,严禁瞒报、漏报、缓报,做好应急预案。各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对外营业的,保持经营秩序正常,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人员疏散,防止交叉感染,确保不发生集中取款事件,严防挤兑事件发生。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维护金融稳定的舆论引导。防范和打击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活动。特别要注重分析研判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 法犯罪行为,维护经济社会穏定。 《意见》强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全市金融工作的头等大事。 本文来自:孝感日报 免责声明:安陆网(www.anluw.com)转载第三方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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