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09-2022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有关情况。中国第三批7个自贸区拟于4月1日统一挂牌。湖北省自贸区名称确定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共设武汉、宜昌、襄阳三个片区,总面积120平方公里。其中,武汉市70平方公里,宜昌市28平方公里,襄阳市22平方公里。 大家期待已久的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正式揭开了神秘“面纱”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今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和湖北、辽宁、上海、浙江、河南、重庆、四川、陕西等8省市负责人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作者:长江日报记者张隽玮 肖娟 贺亮 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终于来了! 第三批:包括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内的7个自贸试验区 为了在更大范围进行改革创新实践和探索,建设更多改革开放“试验田”,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去年8月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再设立7个新的自贸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第三批自贸区之一。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什么是自贸区? 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简称FTZ),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关境以外划出的特定区域,准许外国商品可以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政府全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动,是承担国家使命的“排头兵”,是探索践行制度创新的国家“试验田”。 第一批、第二批自贸区定位? 上海自贸区:对标最高标准已进入全面深改阶段 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成立,承担了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发展的任务。三年多来,上海总体上实现初衷。 近日,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这预示着上海自贸区即将迎来又一轮改革创新浪潮。 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会议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3年来取得重大进展,要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强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的联动,以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津、粤、闽自贸区:将上海经验与地方特色结合 2015年4月30日,津粤闽等第二批自贸区试点开展,注重地方特色与上海自贸区制度建设成果的结合。截至目前,第二批自贸区试点任务实施率超过90%,是我国新一轮开放的突破口和国家制度创新试验田。 天津自贸区作为北方首个自贸区,将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其定位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发展方向是融资租赁、贸易便利化、发展高端制造业。 广东自贸区将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则主要立足于加强大陆与港澳经济的融合。以发展金融创新为方向,在投资准入政策、货物贸易便利化措施、扩大服务业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以实现区内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 福建位于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将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自贸区重点是落实中央“一带一路”的战略决策,目标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物流枢纽。 第一批、第二批自贸区亮点经验? 上海自贸区:引领中国全方位开放 自由贸易试验区承载着中国进一步以开放促改革的使命,站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而上海自贸区则是"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的种子",在其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基础上,11个自贸区逐渐成长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一极。 如今,上海自贸区善作善成再次出发。作为中国首家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区对照国际最高标准,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市场开放度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今年3月初,上海自贸区保税片区在全国率先开展"审批改备案"试点;浦东将谋划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个人社区事务“全区通办”、政府政务事项“全域共享”的“三全”改革新作为,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体系。 广东自贸区:横琴片区已产生19项可复制推广经验 作为第二批获批的沿海自贸区之一,广东自贸区共有三个片区,定位各有区分:广州南沙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深圳前海对接香港,金融、国际贸易是产业重点;珠海横琴对接澳门,主导旅游休闲、文化教育产业。三片区中,南沙面积60平方公里,比前海蛇口、横琴新区片区面积之和还要大。 据悉,广东自贸区珠海横琴片区目前已产生19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其中,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项,改变了原先进出口企业完成通关流程需要往返多个部门之间、提供多套单证的情况,将节约交易成本1%-15%。 而在南沙片区,则率先尝试邀请香港律师调解纠纷,希望以更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促进自贸区的发展建设。 天津自贸区:谱写新时期京津“双城记” 天津自贸区的发展,服务于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的京津“双城记”。以滨海新区为龙头,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集成集约集群发展。同时,要加快发展服务业,形成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 目前,天津自贸区两批175项制度创新举措已有168项落地实施,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制度创新成果正在向京冀地区复制延伸;京津冀海关“三个一”通关模式率先实施,天津港内陆无水港达到25个;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新生态城入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起步区全部建成,中欧集装箱班列成功开通,世界500强企业在滨海新区的投资项目超过400个。 福建自贸区:与上海自贸区互补试验、对比试验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包括平潭、厦门、福州3个片区。其中平潭片区43平方公里、厦门片区43.78平方公里、福州片区31.26平方公里。 福建自贸区主要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结合国家战略和福建特点,深化对台经济合作,力求充分发挥福建对台优势,率先推动闽台之间投资贸易自由化和资金人员往来便利化进程,与现有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互补试验、对比试验。 福建自贸试验区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作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积极拓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进一步优化福建对外开放格局。 自贸区会给武汉人带来什么? 进口美食白菜价涌入武汉 今后武汉人购买进口美食可更便宜更便捷!比如进口冰鲜,水果无需中转其他城市,从而直接落地武汉空港、进入市场。以上海自贸区为例,由于进口商品价格比市场便宜10%至30%,经常吃货“爆棚”。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进口大牌都能买买买 自贸区落地后,来自各个国家的进口化妆品,服饰,箱包将以超值的价格引入。另外,以后剁手族“海淘”国际品牌商品不仅发货速度快还不限购。我们可以直接在美国或欧洲等境外亚马逊网站上购物,商品一律同款同价,并用人民币结算。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创业和就业都不是问题 创业:照目前上海自贸区的经验来看,在区内创业可享受进出口税收政策优惠、多项金融政策的创新优势,未来东湖高新区将成为武汉人的创业热土。 就业:由于自贸区外资企业的增加,就职外企以及出国深造的机会将更多!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武汉专业人才工资涨涨涨 由于自贸区致力于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必然会对高层次的人才产生不小的需求,特别是在金融、物流和IT等领域,许多大学毕业生以及专业人才将有机会不出国门,就拿到远超同行业水平的“国际级工资”。此外,随着自贸区里外资企业的增加,就职外企的机会越来越多。从此武汉人才可以留在武汉,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啦!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武汉也能买便宜有保障的进口车 自贸区允许进口商直接从汽车原产地进口。这样一来,从自贸区购买同款进口汽车,将比传统4S店便宜15%至30%不等,拿天津自贸区举例,临近韩日这两个汽车制造强国,本田、丰田、现代等品牌在中国口碑也不错,以后在自贸区买日系、韩系车将更便宜。同时,引入了行业竞争,有望使以往的“非中规进口汽车”在售后上的缺失得到规范。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出国旅游也能“说走就走” 外资旅行社入驻自贸区后,可享受自贸区的税收优惠,加上外资旅行社可以更便捷地获得出境游方面的资质,具有网络、管理、品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推出的产品价格会更有优势,可选择的旅游线路也更多。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个人可投港股、美股 只要等相关配套细则出台,个人就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投资港股、美股等境外资本市场了。随着更多国外的银行进入自贸区与本地银行竞争,百姓还可以有更多的理财选择。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不出武汉享受世界顶尖医疗服务 随着自贸区的成立,外资医院的设立将进一步放宽,外资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的门槛大幅降低,不出国门就可以体验外资医院的医疗服务。而且,外资医院引进到自贸区的基本都是国际领先的医疗设备,这样国内老百姓花相同的钱,就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武汉房价进一步增值 自贸区一旦建立,不仅是带动了武汉的经济发展,另外武汉房价增值是肯定的。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国际级娱乐场所将入驻 按总体方案,在自贸区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除了色情业赌博业,更多原汁原味的国外娱乐项目将涌入武汉,让武汉人的夜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更“嗨”!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原文件在这里↓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推进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按照“开放先导、创新驱动、绿色引领、产业集聚”的总体思路,全力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二)战略定位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中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努力成为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 (三)发展目标 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力争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创新创业活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区位布局 (一)实施范围 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武汉片区70平方公里(含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5.41平方公里),襄阳片区21.99平方公里(含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0.281平方公里),宜昌片区27.97平方公里。 自贸试验区土地开发利用须遵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二)功能划分 按区域布局划分,武汉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际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研发设计、信息服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襄阳片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云计算、商贸物流、检验检测等产业;宜昌片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产业及研发设计、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 按海关监管方式划分,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以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主要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金融制度创新,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动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湖北省能够下放给自贸试验区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依法下放。自贸试验区内工作部门依法公开管理权限和流程,建立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探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实行审管职能分离,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机制,完善“一口受理”服务模式。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多证合一”模式,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试点。推动税收服务创新,包括一窗国地办税、一厅自助办理、培训辅导点单、缴纳方式多元、业务自主预约、税银信息互动、税收遵从合作、创新网上服务等。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将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资产评估、鉴定、咨询、认证、检验检测等职能逐步交由法律、会计、信用、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对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规则,提高商事纠纷仲裁国际化程度。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联通和共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大数据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配合商务部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支持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市场监督。 (二)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3、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制,由自贸试验区负责办理。进一步减少或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做好对外开放的压力测试和风险测试。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利用外资综合质量。外商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探索强化外商投资实际控制人管理,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提升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探索优化投资准入后的管理流程,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 4、完善对外投资合作促进体系。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属省级管理权限的,由自贸试验区负责办理。鼓励企业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完善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推动企业“走出去”方式转型升级,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三)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5、培育新型贸易方式。积极培育、拓展新型贸易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按照公平竞争原则,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完善相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物流等支撑系统,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配套平台建设。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等服务。 支持国内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在总结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扩大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的品种。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前提下,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检测维修业务试点。探索开展境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再制造业务试点。 6、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搭建服务贸易促进平台,探索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推动发展技术转让、许可证贸易、技术咨询及服务、成套设备引进等多种形式的技术贸易。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和版权贸易。积极承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研发、管理咨询、工程设计等服务外包业务。 7、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比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自贸试验区内的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按照现行模式实施监管。加快形成贸易便利化创新举措的标准化制度规范,覆盖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出口退税申报功能纳入建设项目。积极推动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海事等口岸监管部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探索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使用社会运输工具进行转关作业。支持湖北省内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鼓励企业参与“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等监管制度创新试点。在执行现行税收政策前提下,提升超大超限货物的通关、运输、口岸服务等综合能力。在确保有效监管前提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实行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推动建立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机制。鼓励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机构,实施第三方结果采信。有序推进基于企业诚信评价的货物抽验制度。检验检疫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和最大便利化的原则,一线主要实施进出境现场检疫、查验及处理;二线主要实施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及实验室检测,维护质量安全。深化长江经济带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完善通关合作机制,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合作。支持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贸易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合作。 (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8、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时机成熟时,开展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拓宽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资本项下外币资金结汇用途。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进一步简化资金池管理,允许经银行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业务。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自贸试验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企业的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提高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跨境投资便利化程度。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和已获相应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与境外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合作。鼓励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湖北省法人支付机构申请本外币跨境支付业务许可,支持已获得本外币跨境支付业务许可的全国性支付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按规定为跨境电商交易提供本外币资金收付及结售汇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产品参与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 9、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允许中、外资银行立足当地实际需求,依据监管政策导向,在自贸试验区内新设分行或专营机构、将区内现有银行网点升格为分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在武汉片区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的前提下,支持外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试点。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动产融资业务,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商业保理业务发展,探索适合商业保理业务发展的监管模式。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成立分公司或专业子公司,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走出去”,取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资格,开展境外证券投资业务;支持其境外子公司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支持境外股权投资基金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开展跨境投资相关业务。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健康保险、科技保险和内河航运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完善保险市 |
关于我们|免责申明|手机客户端|在线排版|小黑屋|Archiver|Sitemap|重庆论坛|
免责声明:安陆网(www.anluw.com)转载第三方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暨安陆网论坛(bbs.anluw.com)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立场,本网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09-2020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