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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一切烧荒;从严管制和燃放“孔明灯”。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其中强调,各地要对野外农业生产、生活用火,祭祖、上坟等野外民俗用火,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2月份以来,我省气温骤升、干燥少雨,大风天气频繁,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加之春季农事活动、户外人员流动、祭祀用火陡增,森林火灾频发,有的地方过火面积大、持续时间较长,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控野外火源,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森林,切实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或三级风以上天气,严禁一切炼山、烧荒。出现干燥、高温、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依规确定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戒严区,发布戒严令。在戒严期内,戒严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强化应急处置的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的,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的,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重大影响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安陆网新闻中心 www.anlu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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