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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不到一个月的宝马车,深夜被大货车撞坏。车修好后,车主小李认为事故导致车辆价值贬损,起诉至法院要求肇事方赔偿车辆贬损费、鉴定费和交通费约8.1万元。日前,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小李交通费2000元,驳回其他请求。 2016年8月的一天,小李把宝马车停在口区南泥湾大道旁,深夜突然被倪某开的大货车撞坏。倪某被判负事故全责,为小李垫付了维修费。车虽修好了,想到才买一个月的宝马车成了事故车,小李仍感觉心里憋气,于是找到某车损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事故导致车辆价值贬损7.3万余元。在修车的20天里,小李还花了6000元租车代步。 小李认为,上述损失都是肇事方造成的,应由倪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2016年11月,小李将倪某和保险公司起诉到口法院,要求赔偿车辆贬损费、鉴定费和交通费8.1万元。法院认为,小李要求的车辆贬损费和鉴定费并不在法律规定赔偿范围内,不予支持。同时,考虑到交通事故对小李出行造成影响,以每天交通费100元计,保险公司应赔偿2000元。 关注大楚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achuwang),给你有用有趣有料的资讯,还有好礼天天送。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吧。 ![]() [安陆网新闻中心 www.anlu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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