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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公里路程被要求支付12.87万拖车费,因车辆所属公司拒不付款,汽车救援服务公司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车施救费。1月1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定被告仅需承担拖车施救费31685元。 原告汽车救援服务公司诉称,2015年10月23日22时30分,原告经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的调配,对位于海淀区杏石路口东的由北京号牌的大货车与河北号牌大货车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进行救援、拖车以及清理现场。该事故由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号牌的大货车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接到交警的调配任务后,先后共计派出救援车3辆200吨吊车1辆、75吨吊车1辆、钩(勾)机1部、货车5部、高低板车1辆、人员6人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救援、托运等事宜。在托运过程中,车辆残骸从拖车上掉落,原告又调配1辆75吨吊车进行救援。 [安陆网新闻中心 www.anlu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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