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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已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工作,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接续工作也正在开展。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于8月底发布了《孝感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各县市区根据方案正在开展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合并后,原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能、机构、编制、人员、资金、数据资料、文书档案等会整体移交人社部门,并建立体制管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另悉,2017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已启动,对象为除国家规定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包括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所有应参保(合)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2017年度城乡居民个人医保费集中缴纳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3月底前。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集中登记缴费,城镇居民持身份证由社区人社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个人缴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农村地区居民由村委会以家庭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缴费,个人缴费由财政部门(乡镇财政所)负责征收;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个人缴费由所在地地税或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更多精彩,尽在安陆网 www.anlu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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