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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出差,不料被酒店房间内的蜈蚣咬伤下体,如此意外的“插曲”让吴先生很是扫兴。近日,经巴东县人民法院调解,吴先生与酒店达成协议赔偿。 去年8月2日,吴先生到巴东出差,入住县城一家商务酒店,房间号为“3208”。 当晚23时许,吴先生沐浴后坐在床上看电视,没过几分钟,他突然感觉下体疼痛,起身查看后发现一条蜈蚣咬伤了自己的阴囊。 吴先生感到头晕口渴,心跳加速,宾馆方面遂派人将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医疗费共1.3万。出院后,吴先生找宾馆讨要说法,双方因赔偿数额问题产生争议,吴先生遂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院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应当对入住的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在住宿的房间内被蜈蚣意外咬伤,酒店应当赔偿。 经调解,酒店方认识到自身管理存在疏漏,向吴先生道歉的同时免去吴先生的房费。除此之外,赔偿其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6万元。 责编:王玉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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