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09-2022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
男子易某看到儿子和小伙伴小明(化名)在玩鞭炮,就过去制止,没想到被鞭炮炸伤右眼。记者昨悉,易某起诉小明的父母索赔,法院判决他们承担50%共10万余元的费用。 2015年2月8日,谷城县某村民乐某家房屋竣工招待客人,易某带着儿子参加了宴席,小明和父母也参加了。当日下午2时许,小明和易某的儿子在乐某家门口的沙堆燃放鞭炮,易某为避免鞭炮伤人,上前制止,不慎被鞭炮炸伤了右眼。易某随后被送进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住了一个多月的院,花了3万多元,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易某要求小明的父母作出赔偿,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谷城法院审理认为,小明和易某的儿子一起玩鞭炮,实施了危及他人人身的危险行为;易某提出是小明玩鞭炮炸伤了自己,并称有证人程某的证言,但没有证据加以印证,而且程某视力受限,无法明确是小明所为;但小明作为共同危险行为实施人,也没有证据证明易某的伤不是自己造成的。法院由此推定小明玩鞭炮与易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对易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可与易某的儿子平均分摊。易某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等处置费共计19万余元,法院判决小明的父母赔偿50%,另加赔偿精神抚慰费3000元,合计10万余元,其余损失由易某自行承担。 责编:王玉涛 |
关于我们|免责申明|手机客户端|在线排版|小黑屋|Archiver|Sitemap|重庆论坛|
免责声明:安陆网(www.anluw.com)转载第三方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暨安陆网论坛(bbs.anluw.com)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立场,本网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09-2020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