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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沈红明 祝伟 通讯员 艾红春)记者昨悉,我市再次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于7月21日14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I级响应。 根据对7月18日至21日暴雨洪涝灾情的分析和评估,依据有关规定,经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市长王芳批准,我市决定于7月21日14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I级响应。 I级响应启动后,市民政局迅速组织专班前往灾区一线督导救灾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同时,市民政部门还及时从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紧急调拨帐篷、毛巾被、折叠床等物资,送往灾民集中安置点,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更多精彩,尽在安陆网 www.anluw.com] 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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