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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方刚) 严厉打击使用报废、“翻新”气瓶,全面查处在液化气中混掺“二甲醚”的违法行为……日前,我市针对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充装、销售等环节,启动了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从6月份启动,到9月份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督查巩固四个阶段。综合整治包括七项重点内容:液化气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液化气计量专项检查、液化气销售环节质量安全整治、液化气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液化气气瓶充装环节质量安全整治、液化气气瓶检验环节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建立液化气气瓶充装实时监控平台和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等。
行动涉及全市液化气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充装单位、检验单位。对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液化气充装单位,将依法进行后处理或立案查处;严厉打击掺混“二甲醚”、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对液化气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的、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的、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严厉打击液化气“黑气窝点”,对液化气“黑气窝点”坚决立案查处和取缔。
据悉,市质监局将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推进液化气气瓶充装实时监控平台和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与各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监控视频的实时接收和气瓶充装电子标签数据的交换。 [更多精彩,尽在安陆网 www.anluw.com]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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