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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第〔2020〕1号令 安陆市2020年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一、决战决胜全面小康 2020年全市上下要紧盯“三个确保”(确保剩余的15户51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继续发扬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拼搏精神,坚定“战则必胜”信心,凝心聚力把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全力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 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 坚持“战疫”与“战贫”两手抓、两不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贫困监测和帮扶力度,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积极化解产业扶贫风险,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形成抓实抓细抓落地的闭环工作机制,力争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消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直接影响。 三、压紧压实攻坚责任 1.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市委和市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坚持靠前指挥,市级领导定期下沉一线调研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着力解决遍访贫困对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到2020年8月底实现“三级书记”走访贫困对象全覆盖。 3.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实行行业部门责任清单管理,建立月工作报告调度制度,推动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市指挥部适时组织开展述职点评,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 4.压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保持驻村帮扶队伍和结对帮扶工作的稳定,坚持调优配强。压实结对帮扶责任,重点突出结对帮扶考核,实行预警提示、红黄牌警告制度,将干部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情况直接与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成绩挂钩。 四、夯实脱贫基础 1.建立脱贫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好“四不摘”政策,切实做好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加大对非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因村施策解决好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的短板问题。及时调整项目库,认真落实好“三公示一公告”要求。建立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机制,实现稳定脱贫、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2.落实落细“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政策。做实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严格落实学籍地资助政策。规范危房鉴定改造程序,确保“四类对象”和符合政策的其他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现行国家评价标准下饮水安全全覆盖。 3.加强兜底保障。加强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农村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加大贫困残疾人关爱力度,提升贫困残疾人认定办证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口“两项补贴”应享尽享。 4.健全防返贫监测评估和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困难的贫困户、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分户建立台账,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采取“先帮扶、后认定”的方式,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致贫返贫。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疑点数据核查整改清零工作,确保“三一致”。 5.深化开展“两扶”行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以“脱贫靠自己”化解“等靠要”,以脱贫争先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增强群众参与度,完善推广“爱心超市”,强化自力更生自主脱贫意识。广泛开展“我脱贫我光荣”、“五好模范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持续推进“三清一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提升脱贫质效 1.强力推进产业扶贫。紧盯每个贫困村有一个以上有效带贫的经济合作组织、有一项脱贫增收主导产业,每个有劳动能力或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较稳定的脱贫增收产业的工作目标,继续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减贫带贫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因地制宜扶持和认定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对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通过扩范围、增政策、提标准的办法,加大产业奖补支持力度,确保贫困户收入稳定增长。全面规范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加大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防止“平均分配”、“一光了之”。 2.大力推进就业扶贫。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有劳动能力或有就业愿望贫困人口基本台账,统筹对接好用工、培训需求。多形式开展技能培训,实现有意愿贫困劳动力全覆盖。多方位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鼓励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创办扶贫车间。以有意愿的劳动力输出为抓手,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接沟通,加大转移输出力度。多样化发展产业吸纳就业,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对无法外出就业、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安置就业。 3.扎实推进易迁后扶。扎实做好易迁后续帮扶工作,创新帮扶模式,因地制宜加大后续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安置点产业培育、就业帮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安置点管理服务水平,维护搬迁群众的基本权益,提高搬迁群众的自身“造血”功能,切实保障群众的生活质量,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发展、逐步能致富。 4.规范推进金融保险扶贫。坚持依法合规精准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满足各类扶贫信贷需求,做到“能贷尽贷”。加强贷后管理,严控贷款逾期风险。在继续做好防贫保、财产保等保险扶贫基础上,积极拓展开发新型扶贫产业特色保险险种,增强产业扶贫项目抗风险能力。 5.着力推进社会扶贫。发挥好“互联网+”社会扶贫平台优势。完善扶贫产品认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帮助贫困地区长效增收。持续推进“百企帮百村”,动员支持各级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参与扶贫济困。 六、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确保驻村帮扶队伍总体稳定。严格驻村管理,提升帮扶质效。对驻村工作队员、一线扶贫干部和结对帮扶干部进行及时奖励,加大优秀扶贫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加强对驻村工作队、乡村党组织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培训指导,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 2.强化督导评估。对乡镇开展综合督导评估,综合督导评估排名靠后且问题突出的乡镇,实行严格约谈、问责。对有剩余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和存在短板弱项的重点专项工作进行挂牌督战。建立“限时办结、黄牌警告、红牌警告”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3.推进问题整改。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2019年度国家、省扶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大排查发现问题一体化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统一安排,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 4.做实总结宣传。启动脱贫攻坚总结工作,加强脱贫攻坚正面宣传。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评选表扬脱贫攻坚典型人物,精彩讲述安陆扶贫故事,广泛传播脱贫攻坚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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