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09-2022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
本网讯 (通讯员李笑) 日前,云梦县工商局城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 5月中旬,江苏省的胡先生到该所反映,他与云梦一建材生产公司存在合同纠纷,请求城南工商所给予调解。原来,今年4月份,胡某与该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在江苏老家代理销售该公司建材产品,并一次性预付了定金19万元。合同签订后,胡某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就与该厂家联系,要求解除协议并退回19万元定金,但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胡某只好请求云梦工商给予调解。城南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厂,经实地查看双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及了解当事人双方,双方均是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公正、公平等,且明确约定了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胡某要求完全退回定金的要求并不合理。考虑到胡某的实际难处,且厂方已按照合同要求安排部分建材产品生产,如果终止该合同并完全退回定金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经过工作人员认真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厂方一次性退回定金14万元并终止该合同。 [更多精彩,尽在安陆网 www.anluw.com]责任编辑:001
|
关于我们|免责申明|手机客户端|在线排版|小黑屋|Archiver|Sitemap|重庆论坛|
免责声明:安陆网(www.anluw.com)转载第三方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暨安陆网论坛(bbs.anluw.com)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立场,本网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09-2020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