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获取相关服务
快捷登录入口 安陆论坛 安陆人才网(本地专业招聘平台) 安陆房产网 安陆信息网


网站改版升级中!

Copyright © 2009-2022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

 鄂公网安备 42011702000003号

新闻频道› 社会观察

小学生损毁公共设施 家长:要钱没有孩子抓走

2017-4-21 19:07| 发布者: 安陆网| 查看: 659| 评论: 0|来自: 钱江晚报

摘要:   本报讯 在宁波北仑,有一批熊孩子,短短10多天内,强行从公共自行车桩位中偷走42辆公共自行车,42个桩位也被损毁。据初步统计,损失约5万元。   4月16日上午,宁波市公共自行车公司工作人员在北仑区“华庭公寓”网点 ...

  本报讯 在宁波北仑,有一批熊孩子,短短10多天内,强行从公共自行车桩位中偷走42辆公共自行车,42个桩位也被损毁。据初步统计,损失约5万元。

  4月16日上午,宁波市公共自行车公司工作人员在北仑区“华庭公寓”网点上“逮”到了三个企图破坏公共自行车设施的小学生,第一时间报警。经警方调查,这几个孩子平均年龄仅10岁,均在北仑东城小学读书(该校属于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涉案学生表示,骑走的车均已还进其他桩位,目前尚未确证。警方表示,孩子“作案”手法为持续用力摇晃在桩的自行车,通过蛮力将自行车暴力取出。因涉案学生为未成年人,只能做完笔录后由家长带回严加管教。

  当宁波市公共自行车公司相关人员向孩子家长提出经济赔偿时,家长态度冷漠,拒绝经济赔偿,甚至留下一句话:“要钱没有,要不让派出所把孩子抓走吧!”对此,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朱利军律师表示,未成年人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应该承担经济赔偿。(本报记者 王健)

责任编辑:陈颖

[安陆网新闻中心 www.anluw.com]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关于我们|免责申明|手机客户端|在线排版|小黑屋|Archiver|Sitemap|重庆论坛|

免责声明:安陆网(www.anluw.com)转载第三方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暨安陆网论坛(bbs.anluw.com)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立场,本网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09-2020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

鄂公网安备 4201170200000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