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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孝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新政出台,居住地成为其就读对应学校的主要依据。 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孝感城区随迁子女是指与孝感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户籍不在孝感城区,但属孝感城区常住人口的进城务工、经商以及人才引进、招商引资、军人等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其居住位置,包括自购房、办理居住证的租房住所、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住所等。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其就读意向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据悉,孝感城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学校,应向对应学校提供居住证明和身份证明;人才引进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确认文件;招商引资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学校,需市招商管理部门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资质证明;军人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学校,需向对应学校提供居住证明和身份证明。学校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更多精彩,尽在安陆网 www.anlu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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