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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力偿还贷款,儿子竟放火烧屋逼母还贷。昨日下午3点,青山区法院对被告人赵某某放火一案进行了公开庭审,并组织湖北大学法学院130余名大学生进行旁听。 被告人的母亲称,2008年赵某某从大学毕业后,对网络十分依赖,开始了“与世隔绝”的6年,每天上网18个小时,且在游戏中花费了大量的金钱。转眼已经快三十岁,赵某某也不出去找工作,依赖年迈的父母生活。 父母见儿子沉迷于网络,便断了其生活费。赵某某便通过贷款来满足自己花销,当发现自己没有能力还债后,竟然向母亲提出,将家中唯一住房抵押来抵偿自己的债务。母亲感到十分气愤,之后便不再回家。 2016年6月,赵某某见母亲迟迟未回家,将家中的棉被放在燃气灶上点燃,并且将棉被燃烧之后的照片发布于其母的qq朋友群,逼迫母亲现身,用房产抵押还债。邻居见其房屋冒烟报警,随后公安机关将赵某某抓获。 青山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故意放火焚烧公民财物,危害了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其自愿认罪、系初犯,并考虑其在家中放火后亦积极灭火(控制火情)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安陆网新闻中心 www.anlu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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