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09-2022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
本网讯(记者 祝伟 通讯员 闻睿)孝昌县检察院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着眼社会管理创新,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水平,有力地促进了该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12月,该院在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中发现,罪犯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判决生效后,罪犯黄某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在一个月内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孝昌县检察院随后依法建议县司法局提请原审法院撤销其缓刑。今年1月6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依法作出撤销罪犯黄某缓刑,收监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的裁决。 [更多精彩,尽在安陆网 www.anluw.com]责任编辑:陈曦
|
关于我们|免责申明|手机客户端|在线排版|小黑屋|Archiver|Sitemap|
免责声明:安陆网(www.anluw.com)转载第三方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
暨安陆网论坛(bbs.anluw.com)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立场,本网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09-2020 安陆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鄂ICP备14016734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