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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县纪委近日通报,当地执纪部门对一批不配合调查处理的违纪党员实施了“缺位审理”。 据悉,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却长期在外,拒不见面、不配合乡镇纪委审查案件,导致乡镇执纪部门无法完成审理谈话、处分决定送达等程序,严重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 针对这种情况,宁乡县推出“缺位审理”办法,采用在当地公告违纪事实、公告处分决定的形式进行执纪审理。据宁乡县纪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在当地乡镇纪委査办的违纪案件中,如果被审查党员无正当理由缺席,“缺位审理”办法即能适用。截至目前,宁乡县共对29名党员干部实行了“缺位审理”,另有4名党员主动回来接受组织审理。 记者了解到,“缺位审理”办法实施以后,宁乡县一批长期不配合调查的违纪党员受到相应处分。宁乡县黄材镇塅溪村党员戴某某、王某、金某某因违法生育接受计生部门行政处罚后,一直采取回避的方式拒绝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黄材镇塅溪村召开党员大会,执行“缺位审理”制度,给予戴某某等3人开除党籍的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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